欢迎进入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陈伟

13896127811

2014年1月,重庆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07-19 16:48:16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办公会议同意,现将《2014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分解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3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化平安重庆建设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工作为主线,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有效促进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3年下降5%,较大事故控制在30起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行业监管形势稳定向好。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7人以内;危化和烟花爆竹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

  ——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三级标准化建设达100%;加油站达标率达8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100%;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全面达标;创建100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培育安全培训示范企业50家。

  ——先进科技技术全面推广。非煤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100%;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100%;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全面完成;烟花爆竹安全信息平台健全完善。

  ——全面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岗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认证市级安全社区80个、国家级10个、国际级1个。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1.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实施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督促区县建立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制度。完善乡镇(街道)“六位一体”、村(社区)“七位一体”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等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完善企业基本情况、安全标准化、安全设计诊断、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管理台账。(此项工作由法规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按职责落实)

  2.巩固基层基础。完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加强村(社区)安全信息员配备。健全区县(自治县)工贸、职业卫生、综合监管、安全宣传机构。加强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健全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业务基础设施、交通执法工具、应急救援装备、现场监督检查等装备设施。2014年底,市、区县安监部门业务设施、交通执法工作、专业执法设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60%。(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规划科技处、人事培训处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3.规范执法体系。加快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启动《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条例》立法调研。出台综合监管规范实施细则、职业卫生监管指导意见。规范市政府安委会议事规则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瞒报谎报事故、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力度和热点案件督办力度,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达100%。(此项工作由法规处、监管二处、执法总队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二)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细化落实车间、班组、岗位安全责任。探索建立企业安全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安全技术员)制度,落实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值)班、安全责任保险、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职业健康处按职责牵头负责)

  2.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重点抓好工业广场、辅助加工、办公场所、生活设施等环节标准化。全面推进加油加气站和小危化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涉氨、涉氯、涉氢企业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试点;培育1-2个一级危化品标准化示范企业;继续抓好危化进口企业登记工作,完善标准化信息监管系统。修订完善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标准,全面启动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创建数量不低于1000家。加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70%以上的企业达到基础建设合格水平。开展已达标企业“回头看”,实行标准化级别动态管理,实施激励约束机制。(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职业健康处按职责牵头负责)

  (三)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措施,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或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29座。继续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天然气采输、地质勘探“三字经”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六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专项督查。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抓好尾矿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石油天然气开采、集输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治理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15处,杜绝新的管道占压。加强页岩气勘探、开采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牵头负责)

  2.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四化”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第二批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重点生产储存装置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改造,开展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充装装置压力自动控制改造,继续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和撬装式加油装置。全面排查整治油库、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支持优势企业对安全条件差的社会加油(气)站并购改造,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2014年完成50%。(此项工作由监管三处牵头负责)

  3.抓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监管。推进烟花爆竹“五化”建设,督促企业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五化”标准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开展以“四防”(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三库”(药物总仓库、成品总仓库、中转库)、“两定”(定员、定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化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治理。继续推进涉药工序机械化生产,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一律不准投入运行。(此项工作由监管三处牵头负责)

  4.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理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玻璃制品和冶金行业专项整治,指导区县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工贸七条规定》,强化工贸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安全管 理“幅度”标准,科学确定直接监管数目。积极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委托管理,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现场检查服务。(此项工作由监管四处牵头负责)

  5.抓好职业健康监管。加强职业危害申报与信息统计分析。以防尘防毒为重点,继续深化木质家具(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冶金机械(机电)制造、建材生产等重点专项整治,突出水泥生产、石材加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启动职业健康监护,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统计评估,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此项工作由职业健康处牵头负责)

  6.协调配合做好其他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深化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规范GPS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推广农村地区客运公司化。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加快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强化瓦斯、水害、顶板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专项整治,推进作业人员防护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化、安全管理手段信息化、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持续开展消防“四个能力”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继续强化房屋和市政建设施工项目工地起重机械、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督查,加快改造老旧电梯。同时,督促水上交通、民航、铁路、民爆、军工、农机、渔船、电力、旅游、学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专项整治,实施过程督查。(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二处牵头负责)

  (四)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和“六个三”的工作方法,构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职业健康处按职责牵头负责)

  1.开展大排查。抓好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专家协查、市级部门专项督查、市政府综合督查,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检查有方案、有记录、有隐患建档登记、有企业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按照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登记建档,健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动态评价制度,实现排查“全覆盖”。

  2.开展大整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安全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方案、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挂牌督办;建立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将隐患当作事故查处,实现“零容忍”。对不能保障安全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3.开展大执法。严格“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严惩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实现“严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开展事故单位整改回访,加强事故警示教育。

  4.开展大督查。健全安监系统行业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性开展解剖式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暗访暗查力度,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采取月督查、月通报、月排位和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对隐患突出和事故频发的区县政府、行业部门负责人实施约谈,实现“重实效”。

  (五)不断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1.严格安全准入。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做好重点行业安全发展指导规划,探索建立行业(领域)安全准入“负面清单”。提高非煤矿山矿山企业安全准入门槛,严控新建矿山项目审批;加快推进产业重组步伐,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实现产业园区化、特色化、专业化;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退出机制。(此项工作由规划科技处、监管一处、三处按职责牵头负责)

  2.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涉及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的资金支持。做好区县安全监管装备配备资金清算清退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实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全市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稳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此项工作由规划科技处、道路基金救助中心按职责牵头负责)

  3.强化基础建设。加快推进《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加强对安产集团指导协调。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国家职业危害防护实验基地、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西南基地等支撑体系。研究“十二五”规划期末总结评估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评价考核体系。(此项工作由规划科技处牵头负责)

  4.推广科技技术。制定安全产业发展规划和安全科技研发管理办法,提高科研项目准入门坎,提高国家、省部级安全科技立项率。推进道路交通“生命工程”、非煤地下矿山“六大系统”、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视频监控、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HAZOP和多米诺分析法、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等工程建设。加快网上办事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安全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非药品类制毒化学品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展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此项工作由规划科技处、调度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5.强化应急救援。结合“五大功能区”定位,加快安全生产区域应急分中心建设,形成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预案评审、备案管理。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抓好联合演练。加快建设矿山、化工产业聚集区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建设多形式的企业救援队伍,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制度。开发应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区县、重点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完成重点监控对象联网接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建立健全预报预警机制。(此项工作由应急中心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六)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1.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分级分类组织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监管干部全员培训24学时以上。分级分层次举办安全发展专题研讨班、专题业务培训班等。依托安全类高等院校,举办安监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大干部培训和交流力度,开展安监部门、专业院校、重点企业干部互派挂职锻炼。建立开放型、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此项工作由人事培训处牵头负责)

  2.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以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加快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八库一基地”建设。建立四级安全资格考试体系。推动安全培训行业自律。推广运用安全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推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加大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此项工作由人事培训处、考试中心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制订《全市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2014-2017)》。加大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市共建”力度,推进学院建设纳入三峡后续工程建设。突出重庆安全工程学院专业特色,支持中职院校发展安全类产业,储备安全素质过硬的产业工人和管理人才。培育壮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研究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管理。(此项工作由人事培训处牵头负责)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以安全社区建设统揽乡镇(街道)安全各项工作,强化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推进。制定安全社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修订重庆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质量,努力推进区县整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强化安全社区证后管理,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效果调查统计。(此项工作由法规处牵头负责)

  5.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创新微博微信、网络电视、户外公益广告等宣传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十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企业安全标准化“三字经”、安全社区“十提醒”等活动,开展全市安全知识大巡展。抓好安全文化剪纸、版画、年画、书法、动漫五个创作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1235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此项工作由宣传中心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改进重点任务考核内容,完善《重庆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强化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制定《重庆市安全生产工作警示制度》、《重庆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健全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的控制指标实施进展通报制度。依法实施事故报告统计和隐患排查整改统计,完善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制度。(此项工作由应急办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八)全面加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定期公示制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等主题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职工之家创建。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廉政理论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完善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性。落实中央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启动网上办事系统二期建设,推动完成职业健康监管、行政执法网上办理。(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3.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实行“阳光整改”。完善《机关作风绩效督察工作制度》、《党员干部承诺践诺制度》、《文件审批审核制度》等制度,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局机关重点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按照“两联一蹲”工作安排,督促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检查执法,确保三分之一的时间、三分之一的人员在基层一线执法,推动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局党组十条规定等,实行公文总量控制,强化会议统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享乐主义。充分发挥“12350”投诉监督作用,提高社会监督参与率。

  (二)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分类设置业务指标、共同指标和加减分项目,实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完善重点业务指标上墙公示制度,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健全处室周例会、全局月通报会和年度通报会制度,定期通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加减分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奖励培训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检查督查。加强工作绩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每月定期开展1次督查。采取月通报等形式,定期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加强机关作风督查,抓住节假日等敏感节点,突出人、车、会、文等重点环节,做到遇会抽查、周作风督查、月文风督查、季度专项督查。开展2次全市安监系统落实十条规定情况的专项督查。

  (四)强化应急值守。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应急值班信息报送,加强纵向、横向信息沟通,确保安全动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形成快速高效、协同配合、联动有序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联系电话:陈伟 1389612781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92号(重庆总部城A区16栋)1单元2号

渝ICP备1801051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505362号

Copyright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X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3896127811

(点击复制,添加好友)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