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布表
机构名称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5 | |||
委托单位 | 重庆阳北煤炭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重庆阳北煤炭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阳北井安全现状评价 | |||||
业务类别 | 煤炭开采业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钟华 | 张东旭 | 周 怡 | ||||
编制 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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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 | 2020.11 | 江记记 | 陈伟 | |||
安全 评价 项目 参与 人员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 /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证号 |
是否 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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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旭 | 冶金/电气 |
012907/ 1500000000100245 |
0001683 | 专职 | ||
江记记 | 安全/通风 |
025653/ S011053000110191001161 |
AG00228426 | 专职 | ||
钟 华 |
采矿/ 水工结构 |
019694/ 1100000000201940 |
0144076 | 专职 | ||
周 怡 | 采油 |
022675/ 1200000000200637 |
—— | 专职 | ||
李胜光 | 通风/安全 |
022678/ S011053000110192002988 |
AG00217891 | 专职 | ||
夏贤军 | 机械/采矿 |
025648/ S011053000110192003021 |
—— | 专职 | ||
简 俊 | 采矿/矿建 |
025650/ 1500000000301435 |
—— | 专职 | ||
秦 军 | 地质 |
025649/ S011053000110192002986 |
0177659 | 专职 | ||
项目简介 | ||||||
重庆阳北煤炭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阳北井位于奉节县县城西北部,方位330°,直距24km,位于奉节县康乐镇阳北村。是合法生产矿井,平硐开拓,生产能力150kt/a。为了延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阳北煤矿特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现状评价。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勘察人员 | 李胜光、钟华、夏贤军 | |||||
勘察时间 | 2020.11.11-13 | |||||
勘察任务 | 现场情况、周边情况及资料的收集 | |||||
勘察中发 现的问题 |
1、采掘作业规程不完善,工艺发生变化未及时修订,复审记录不全。 2、现场勘查时,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未跟进到碛头;金属梯形支架支护的间距约1~1.5m,与规程规定的0.7m不符;永久支护的部分锚杆顺岩层层面,不符合要求。 3、现场勘查时,井巷交岔点路标设置不齐;矿井未提供井巷维修制度。 4、现场勘查时,密闭墙修筑、管理不符合规定,密闭墙未编号管理,提升上山下车场处密闭墙未断开电缆、轨道及钢管。 5、无防爆门检查维修记录。 6、现场勘查时,掘进工作面风筒漏风严重,工作面微风,使用φ400mm的风筒不符合规定要求。 7、现场勘查时,发现有矿管理人员入井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8、矿井粉尘防治岗位责任制度不完善,井下防尘设施牌板设置不全。井下个别作业人员未佩带防尘口罩。 9、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配备不足;消防器材配置点未挂牌管理,无巡查检查记录。 10、矿井防治水图件编制不全面。 11、无地面防治水检查记录;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无井下水文观测记录。 12、采掘作业规程未明确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电源线缆的敷设要求等。 13、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 14、运输平巷局部轨道接头间隙,水平错差不符合规定。现场有4处路标、警标设置不明显。 15、未提供钢丝绳检测检验报告。提升系统定期检查记录不全。 16、现场勘查时,提升绞车无松绳保护,提升钢丝绳无保险绳,斜巷用三连环、插销不符合规定,部分矿车无锁扣装置;斜巷警示红灯位置不当。 17、提升绞车操作台安装位置不符合人机操作习惯(绞车操作台方向与巷道方向相垂直)。 18、现场勘查时,未提供泵站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提供管路及其附属设施、巡查和检修记录。 19、井口轨、管防雷接地仅一处,不符合要求;无接地电阻值测试记录。绞车房保护接地线存在串联现象。 20、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未定期填绘,标注内容不全面,井下中央变电所未设置供电系统图。 21、井下机电硐室警示牌设置不齐;1处电缆穿墙保护套管封堵不严;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和调整达不到要求,记录不完善。 22、提升上山敷设有电缆,未提供保护电缆安全技术措施。 23、井下安全避险标识设置不全;避难硐室未进行功能测试。 24、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评价现场勘查时,未提供演习记录,未提供预案备案证明,未提供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台账。 25、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全。 26、地面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齐。 27、未提供二号风井通风机、风机主轴探伤、钢丝绳、风筒、窄轨车辆连接装置的检测报告。 28、未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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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他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