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汪有中 | |
项目名称、简介 |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有中,住所: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大兴街185号,经营范围:开采、销售石灰岩。 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开采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k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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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大兴街185号 | |||
现场调查人 | 夏贤军、刘杰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0.8.4 | |
采样检测人 | 夏贤军、刘杰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8.10-2020.8.12 | |
企业陪同人 | 汪有中 |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重点评价因子:噪声、手传振动、高温、粉尘。 | |||
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凿岩工、破碎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挖机司机、汽车司机、放料工、铲车司机、开票员、安全员接触的噪声未超标,符合GBZ 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凿岩工、安全员接触的高温(季节)强度未超过限值,符合GBZ 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凿岩工接触的手传振动强度超过限值,不符合GBZ 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凿岩工、破碎工、放料工接触的石灰石粉尘浓度不符合GBZ 2.1-2019要求。挖机司机、汽车司机、铲车司机、开票员、安全员接触的石灰石粉尘浓度均未超标,符合GBZ 2.1-2019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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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文件,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采矿业”中的“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土砂石开采”,综合分析,最终认定垫江县泰源矿业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现状不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报告的建议,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以期获得更好的职业病防治效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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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