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2】1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2】19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和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19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经审查备案(第一批),可在我市从事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编制工作的单位有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迪苒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翌日科技有限公司。
二、已提出申请登记在我市从事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安装工作的单位有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翌日科技有限公司。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设计和建设单位在我市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设计及建设安装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及国家相关AQ建设标准、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19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可以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六大系统”设计要求自行选择产品安装,选择的产品必须有“煤安、矿安”标志,产品安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到市安监局申请登记。
(三)有关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科学的态度,按照设计合理、质量可靠、安装达标、经济节约、管理有效、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原则,结合市政府下达给区县(自治县)相关目标考核任务的要求,指导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按期保质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安装工作,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有序发展。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