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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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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重庆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06-11 17:59:18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工贸企业:
    现将《2013年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2日
 
2013年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为目标,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在标准化建设“扩面、增量、提质”上下功夫,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下达控制指标以内;力争不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不发生中毒死亡事故。
    ——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纵深推进。
    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启动。市属工贸企业100%达标(包括三年到期复评企业)。全市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数量比2012年翻一番。各类工业园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 0%。
    ——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更加明显。
    全市工贸企业监管队伍培训率达到100%。中央在渝及市属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创建标准化企业的业务培训率达到100%。

    ——标准化的试点成果更加丰硕。
    推行2012年标准化试点5项成果,再添2-4个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六强化,力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强化标准化建设宣传力度。
    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等相关文件。大力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解决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全市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推进。
    2、强化标准化政府考核力度。
    继续实施市政府目标考核,以规模以上企业、工贸企业数量多的区县和各级工业园区工贸企业为2013年标准化达标重点,促进各区县、中央在渝企业和市属有关集团公司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3、强化企业标准化网络管理。
    用好《工贸企业标准化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资料,实现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网络管理,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上档升级。
    4、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结合标准化达标,继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加强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做到“三个一批”,即发现一批,治理一批,消除一批工贸企业安全隐患。
    5、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认真制定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行,履职尽责。特别加强安全事故跟踪督导,主动参与工贸企业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教训,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继续实施季度评析会制度,用事故教训促进安全监管工作。
    6、强化工贸企业专家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咨询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工贸行业专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专家作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吸收更多高职称、高学历和各行业专家进入工贸企业安全监管专家库,提高安全标准化、安全“三同时”工作质量。
    (二)三着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1、着力加强企业安全培训。
    举办全市工贸企业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使工贸企业监管人员能管、会管、善管,提高安全监管业务能力。
    2、着力加强安全监管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采取行业分类培训等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今年33%,明年66%,后年100%),完成全市工贸企业投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培训工作。
    3、着力加强中介机构培训。
    采取培训、检查、评估等多种方式督促中介咨询服务到位,每年对中介服务效果进行评估。
    (三)三抓实,做好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工作
    1、抓实安全“三同时”制度宣传。
进一步宣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使管理部门、工贸企业掌握国家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抓实安全“三同时”备案工作。
指导企业按照《关于做好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166号)要求,严格“三同时”备案手续,将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纳入执法检查工作内容。
    3、抓实与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
    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工作协调、联系,建立各级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联系制度,切实把好源头关。
    (四)三探索,创新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模式
    1、探索工贸企业标准化新途径。
    按照国家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深化标准化试点,运用2012年试点成果,再添2-4试点项目,力争再上一个国家标准。
    2、探索“中介服务,专家担纲”新方法。
    培育中介服务力量,提升专家服务水平,使其成为政府信任、放心,企业愿用、想用的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专家队伍。
    
3、探索应用科技新成果,推进安全产业发展。
    推荐一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淘汰一批陈旧落后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推进安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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