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安办〔2013〕1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1月7日,市政府副市长刘强主持召开2013年市政府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现就贯彻落实刘强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强化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严格考核排位、约谈警示、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要持续抓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回头看”、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个不松劲”,从源头和过程中不断提高重特大事故防控水平,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查找漏洞、消除隐患,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督促企业全面自查隐患,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隐患诊断、风险评估,加强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改,切实消除事故源头。要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煤矿“双七条”、建设“两防”、危化“四化”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启动开展道路交通“交安”系列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三、严格重点时段值守和检查
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领导带班值班。各区县(自治县)、市级行业部门要走出机关,深入生产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化解隐患和事故苗头。市政府8个综合督查组要在此间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综合督查,严查安全生产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
请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文件,以及即日起至11月15日间政府班子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表,于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宋丽君联系电话:6750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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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