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开展
“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4]24号
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开展
“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4]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北部新区安监局,万盛、双桥经开区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14〕6号)部署,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仇锐来
联系电话:63218056
传 真:67507316
邮 箱:cqaj4c@163.com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14〕6号)部署,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仇锐来
联系电话:63218056
传 真:67507316
邮 箱:cqaj4c@163.com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4月30日
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14〕6号)要求,决定从2014年4月下旬至7月底,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压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理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区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贸企业主体责任,防控工贸企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按照渝安委〔2014〕6号文件要求,市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谈心对话活动,采取分层次谈话、分行业谈话、分类别谈话、分时段谈话和重点企业现场检查“办案”等方式,把企业安全发展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谈心对话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形势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认识;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经验;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经验;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工贸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六是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七是对安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安监局对全市201家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比例不少于50%(100名),对区县工贸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不少于200名。区县安监局对重庆市区县3067家规上(限上)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比例约30%(900名),总计1200名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通过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由冉进红局长和宁光贤副局长带领安监四处、职健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对重点行业及危险性较大的10家中央在渝和市属集团公司的主要领导进行谈心对话;由宁光贤副局长带领安监四处、职健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安全类别相似的70家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由宁光贤副局长带领安监四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区县规上(限上)冶金、涉氨制冷、建材等危险性大的200家企业的负责人采取现场检查办案的方式进行谈心对话;由安监四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危险性较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标准化开展迟缓、发生安全事故的20家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谈心。区县安监局对本地区规上(限上)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每月25日前向市安监局四处填报《全市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统计表》(附件1)。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以“四大行动”为主线,结合“两联一蹲”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行动。市安监局抽查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工贸企业,以及区县、镇街及园区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动的情况,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市安监局深入区县督查检查涪陵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于未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的区县进行通报;区县安监局对本地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区县要认真填写《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记录表》(附件2)。
(三)继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行动。开展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复查验收工作主要以生产现场达标为重点,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台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为辅的方式进行。市安监局在全市标准化已达标的2085家企业中随机抽查检查100家企业的标准化保持情况,开展“回头看”复查验收工作;市安监局深入区县督查检查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启动、创建的区县进行通报;区县安监局要做好本地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的质量。
(四)开展标准化评审机构督查检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为保障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质量,避免标准化评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空作资料、不重落实等问题,市安监局将随机抽查全市8家二级标准化评审机构和18家三级标准化评审机构,督查检查其标准化咨询、评审业务开展情况,重点深入标准化达标企业现场检查其安全生产状况及标准化保持情况,对于评审机构在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一律降低评审资质或取消评审资质。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行业和部位
针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行业和部位开展两个专项治理行动。一是2014年4月25日至7月30日在全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督查检查行动。此次行动重点督查检查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液氨使用、储存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是否有效,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方案和液氨使用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论证、审批及演练等是否落实。二是2014年5月4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基础台账是否清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操作规程制定是否规范,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论证、审批及演练等是否到位。
(二)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复查验收工作。按照2014年完成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1008家和对已达标企业进行“回头看”复查验收的总体要求,在5月15日前制定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复查验收工作制度、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员;在5月31日前召开标准化评审机构负责人会议,明确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复查验收的任务和时间表;6-11月,开展标准化创建和“回头看”复查验收工作。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摸底调查统计工作,切实掌握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以及区县工贸企业(包括规上(限上)和规下(限下)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及专兼职人数、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等情况,为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提供基础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习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切实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制订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攻坚目标、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同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指导、组织本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员工,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职责,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坚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针对工贸八大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研判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容易忽略的问题,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以严格的执法手段,打压非法违法行为的存在空间。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提高事前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贸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各区县每月25日前向市安监局四处报送《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计表》(附件3)。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四大行动”和理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机制结合起来,既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又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更要建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安监局将组织工贸行业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的具体工作部署、责任、措施和实效进行督查检查。对于措施不落实、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县和企业将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加强宣传,反馈信息。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和谈心对话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要适时掌握本单位开展行动的具体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每次谈心对话结束后,按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填写《谈心对话活动记录表》(附件6),谈话负责人、谈心对话的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各自留存1份建立档案,并作为市政府安委会检查督查内容。从5月份起,每月28日前将《谈心对话活动进度表》(附件4、5)报送市安监局四处。8月5日前各区县将行动开展情况和谈心对话活动情况形成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安监局四处。
附件:1.全市工贸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统计表
2.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记录表
3.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统计表
4.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谈心对话活动进度表
5.区县企业谈心对话活动进度表
6.谈心对话活动记录表
7.谈心对话活动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