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布表
机构名称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5 | ||||
委托单位 |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业务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白智钢 | 石思琴 | 周 怡 | |||||
编制 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审批人 | |||
白智钢、帅茧强 | 2020.7 | 余航 | 陈伟 | ||||
安全 评价 项目 参与 人员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 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号 | 是否专职 | ||
周 怡 |
采油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
022675/ 1200000000200637 |
-- | 是 | |||
石思琴 | 安全工程 |
015415/ 1200000000100138 |
0002537 | 是 | |||
白智钢 | 工业分析 |
007663/ 1100000000100506 |
-- | 否 | |||
帅茧强 |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028833/ S011053000110192002917 |
20170335103320 15510109000063 |
是 | |||
罗王春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034490/ S011053000110192003101 |
20150335103320 14510109000242 |
否 | |||
程 群 | 安全工程 |
034400/ 1500000000301612 |
-- | 是 | |||
罗明志 | 化工机械 |
028998/ 1600000000201343 |
AG00218306 | 是 | |||
余 航 | 工业环保 |
019320/ S011041000110192002508 |
-- | 是 | |||
张文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22623/ 1800000000201321 |
AG00228411 | 是 | |||
项目简介 | |||||||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硝化棉公司”或“本项目”)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黄万福,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高坝。硝化棉公司于2019年10月09日经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540773),经营范围为生产硝化棉、硫酸;销售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军用防护器材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该经营项目和期限以子公司许可证为准,且仅限子公司科研、生产和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后,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或“本项目”)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黄万福,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经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540773),经营范围为生产硝化棉、硫酸;销售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军用防护器材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该经营项目和期限以子公司许可证为准,且仅限子公司科研、生产和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17年07月24日取得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17]0080号),有效期至2020年07月23日,许可范围:硝化棉3万吨/年、发烟硫酸2万吨/年、98%硫酸2万吨/年;公司于2019年01月2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510512069,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0日);公司于2019年11月05日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专业类别:火炸药制造企业)(证书编号:AQBIBG(国)2019061)。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满足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其安全风险能达到可接受程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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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
勘察人员 | 白智钢、帅茧强 | ||||||
勘察时间 | 2020.03.12-13 | ||||||
勘察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并核实业主单位提供的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 ||||||
勘察中发 现的问题 |
1、冷冻工房:氨管线未设介质流向标识、色标; 2、冷冻工房:卸氨区和氨贮液器未设置冲淋洗眼设施; 3、冷冻工房:卸氨区框架边缘有1个氨泄漏报警仪离泄漏点>5.5m,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蒸馏工房:蒸馏装置厂房未设可燃气体报警仪;2号、3号驱水工房:生产厂房均未设可燃气体报警仪;硫酸工房:转化器附近未设有毒气体报警仪; 4、蒸馏工房:易燃液体输送管道静电接地设置不规范; 5、蒸馏工房:淡醇罐区防火堤直接开门,最低点高度为0.4m,不符合要求; 6、蒸馏工房:转运泵房未设机械通风设施; 7、蒸馏工房:溶剂库乙醇、异丙醇(均为甲B类液体)储罐为固定顶储罐; 8、蒸馏工房:1号发料库(甲类储罐区)与最近的电力线间距为2m,不符合(GB50016-2014,2018年)标准; 9、蒸馏工房:溶剂库装卸区与最近的电力线间距为1m,不符合(GB50074-2014)标准; 10、1号驱水包装工房:已封存的行车未挂停用牌,未设警示标线,与生产装置进行隔离; 11、废酸控制室旁配电室无金属网窗户;无挡鼠板;电缆线封堵不完善; 12、目前硝化棉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采取DCS控制,未设置SIS系统; 13、1#及2#硝酸库硝酸罐区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足3m;硝酸库储罐区内防火堤高度不足1m; 14、硝酸库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15、硝酸储罐进出口未设紧急切断阀; 16、硝酸储罐未设置液位联锁及紧急切断; 17、硝酸储罐区摄像头未有效监控到储罐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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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其他信息 |
无 |